
身為在台北和先生一起創業多年的女性創業者,我其實拖了很久,才承認自己需要「離婚諮詢」。
公司登記在我名下,我是負責人,工作上我們是合作夥伴,生活裡我們是夫妻、是孩子的爸媽。對外看起來,我們是那種大家口中的「模範夫妻創業組合」:一起開會、一起出席活動、一起曬親子日常。
只有在吵完架的深夜,我一個人躺在床上,才會默默問自己:如果有一天婚姻真的走不下去,孩子的撫養權到底怎麼安排才不會讓他受傷?公司如果要切開,我有沒有能力談到一個不讓自己後悔的結果?更深一層,是一個我不太敢說出口的擔心——在不懂法律、不會蒐證的情況下,我會不會就這樣變成弱勢的一方,明明付出很多,卻什麼都說不清楚。









